第四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第五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主管財政局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一)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二)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四)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五)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第六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第七條審批機關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準文件、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審批機關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下達書面決定,說明理由。財務咨詢是指具有財務與會計及相關專業知識的自然人或法人,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提供業務解答等服務的行為。普陀區個人代理記賬商家
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省級以下人民**財政部門作出批準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將批準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級人民**財政部門。第八條申請人經批準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的***位置放置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第十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辦公地點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第十一條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但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第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第十三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閔行區綜合代理記賬代理商復雜業務的處理指導、為重大經營決策提供建議以及伴隨著企業發展和環境變化出現的其他財務管理問題咨詢。
2)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3)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4)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1)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3)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4)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3]代理記賬業務范圍編輯語音代理記賬1、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2、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項目稅收評估,代理制作涉稅文書。3、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4、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并、收購工作,代理設計經營管理制度。5、為企業提供報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議。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業務。
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第十六條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第十七條委托人對代理記賬機構在委托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代理記賬機構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第十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材料:(一)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附表);(二)營業執照、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三)專職及兼職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第二十條代理記賬機構采取欺騙手段獲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達不到本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責令其在不超過2個月的期限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通過深入了解、長期**與定期交流,制定并實施能力提升計劃,補強個人能力短板。
真正能提供受托單位會計核算、稅收籌劃、納稅申報、內部審計、工商稅務注冊年檢、財稅咨詢等***會計服務的機構很少。5.代理記賬機構設立不規范。代理記賬機構必須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且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但實際執行中,相當部分的代理記賬機構不符合此規定。6.代理記賬機構內部管理混亂。實際執行中很多代理記賬業務操作不規范、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現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記賬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虛設。7.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不樂觀。會計核算方面尚存在許多不規范之處,一些會計核算未能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對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計提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的現象也較普遍,代理編制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都只有基本會計報表,均未按制度規定的要求提供會計報表附注的內容等。8.代理記賬業務收費標準混亂。在收費標準上,各家代理記賬機構懸殊較大,有些代理記賬機構甚至通過低價進行惡意競爭,還有部分代理記賬機構自身的經營收入核算不規范,隱匿收入現象也較普遍。代理記賬推行措施編輯語音代理記賬1.繼續宣傳代理記賬的重要意義和作用。自主理財又可分為自主決策理財和咨詢決策理財。崇明區專業性代理記賬五星服務
幫助企業渡過財務總監交接真空期,就此期間財務管理相關事務提供相應的專業指導。普陀區個人代理記賬商家
具有一定的財務會計專業水平和實務操作能力。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合理運用財務會計知識、技能和經驗,保持職業謹慎,不應擅自處理超出代理職責范圍的事項。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認真解答委托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和具體業務處理方面的問題。對于超出自身專業知識、技能或經驗的問題,應向經驗豐富的有關人員或具有相關職業知識的人員咨詢。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財政部門有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規定,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現行財務會計及相關法律法規。(五)業務承攬1.承辦代理記賬業務必須由代理記賬機構統一受理,按本市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用,并與委托單位簽訂“代理記賬業務協議書”。代理記賬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或擅自收費。2.承接代理記賬業務時,經辦人員必須向委托單位說明代理的范圍、代理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及收費標準等,不得以不正當的方式或手段招攬業務。(六)執業紀律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也不得在未經批準的機構中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普陀區個人代理記賬商家
上海節財財務咨詢中心(有限合伙)主要經營范圍是商務服務,擁有一支專業技術團隊和良好的市場口碑。公司自成立以來,以質量為發展,讓匠心彌散在每個細節,公司旗下財務深受客戶的喜愛。公司將不斷增強企業重點競爭力,努力學習行業知識,遵守行業規范,植根于商務服務行業的發展。節財財務立足于全國市場,依托強大的研發實力,融合前沿的技術理念,飛快響應客戶的變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