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而為代理記賬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機構。3、與此同時,為了具體規范代理記賬業務,財政部于2005年發布的新《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從事代理記賬的條件、代理記賬的程序以及委托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作了具體規定。[3]新修訂的《會計法》再一次確認了代理記賬的法律地位。4、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賬:古作“帳”。形聲。從貝,長聲。從貝,表明與財富有關。本義:賬目,關于銀錢財物出入的記載。帳:形聲。從巾,長聲。巾,麻絲織品。本義:篷帳,有頂的篷帳。古時代理記賬寫作代理記賬,或代理記賬與代理記賬通用。現多寫作代理記賬。代理記賬特征編輯語音代理記賬是指會計咨詢、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等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核算單位的委托,代替其辦理記賬、算賬、報賬業務的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代理記賬的主體是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中介機構。專家認為財務咨詢在財務理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上海企業財務咨詢質量保障
國家稅務總局于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12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具備資質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需要明確指出的是,一個單位是否設置專職會計人員,應該由單位自行決定,但建賬則是強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賬的**終核定權歸行政主管機關。代理記賬機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4]代理記賬代記機構編輯語音代理記賬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經批準設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機構主要包括代理記賬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以及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社會咨詢服務機構等幾大類。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必須符合財政部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中的關于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具備條件的規定。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金山區個人財務咨詢前景通過解決管理和經營的問題,強化學習和實施變革以實現組織目的和目標的一種**的專業性咨詢服務。
代理記賬建賬業務1、記賬服務能為您解決以下問題:a.使用電腦進行代理記賬,能為您提供及時的財務會計信息,如:往來款明細;成本費用分項明細;當期損益等。b.能長期穩定財務,可避免頻繁更換公司的財會人員;c.能節約費用,支付代理記賬費比招聘職員的費用低;d.代理記賬比一般的財會人員更專業,做賬時,有效的進行稅收籌劃降低納稅風險。e.開具了發票的代理記賬費用可全額在當年稅前列支。2、代理記賬業務工作程序:a.簽訂《代理記賬業務約定書》,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b.根據公司情況,設立公司賬簿,進行建賬初始化;c.指導出納完成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存貨倉庫明細賬;d.審核憑證,登記賬簿,編制報表,填寫納稅申報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編輯語音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7號《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已經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起施行。部長金人慶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一至十條內容正文***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
具有一定的財務會計專業水平和實務操作能力。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合理運用財務會計知識、技能和經驗,保持職業謹慎,不應擅自處理超出代理職責范圍的事項。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認真解答委托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和具體業務處理方面的問題。對于超出自身專業知識、技能或經驗的問題,應向經驗豐富的有關人員或具有相關職業知識的人員咨詢。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財政部門有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規定,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現行財務會計及相關法律法規。(五)業務承攬1.承辦代理記賬業務必須由代理記賬機構統一受理,按本市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用,并與委托單位簽訂“代理記賬業務協議書”。代理記賬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或擅自收費。2.承接代理記賬業務時,經辦人員必須向委托單位說明代理的范圍、代理責任、雙方權利義務及收費標準等,不得以不正當的方式或手段招攬業務。(六)執業紀律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也不得在未經批準的機構中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并輔導實施,**終幫助企業實現能力的***提升。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第十三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的責任;(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第十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幫助企業渡過財務總監交接真空期,就此期間財務管理相關事務提供相應的專業指導。青浦區專業性財務咨詢信息中心
財務咨詢是指具有財務與會計及相關專業知識的自然人或法人,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提供業務解答等服務的行為。上海企業財務咨詢質量保障
2)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3)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4)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1)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3)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4)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3]代理記賬業務范圍編輯語音代理記賬1、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2、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項目稅收評估,代理制作涉稅文書。3、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4、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并、收購工作,代理設計經營管理制度。5、為企業提供報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議。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業務。上海企業財務咨詢質量保障
上海節財財務咨詢中心(有限合伙)致力于商務服務,以科技創新實現高品質管理的追求。節財財務作為會計師做帳報稅,工商注冊,代理記帳、報稅,股權轉讓,財務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企業形象策劃,市場信息咨詢和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計算機軟硬件開發,日用百貨,辦公服用品、計算機軟硬件及配件的銷售的企業之一,為客戶提供良好的財務。節財財務不斷開拓創新,追求出色,以技術為先導,以產品為平臺,以應用為重點,以服務為保證,不斷為客戶創造更高價值,提供更優服務。節財財務始終關注商務服務市場,以敏銳的市場洞察力,實現與客戶的成長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