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的對象是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的**核算單位,如小型經濟組織、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等;代理記賬的內容主要是代替**核算單位辦理記賬、算賬、報賬等業務;代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是會計工作社會化、專門化的表現;代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現則是通過簽訂委托合同的方式來明確和規范委托及受托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代理記賬條件編輯語音記賬的必要性一個單位是否選擇“代理記賬”取決于該單位是否具備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條件,這應該由各單位根據自身會計業務的需要自主決定。一般而言,單位規模的大小、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程度、經營管理的要求等,是決定單位是否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主要因素。單位規模大、經濟業務多、財務收支量大、在經營管理上要求高的單位,一般應該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專職的會計人員,以便及時組織本單位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核算,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以保證會計工作的效率和會計信息的質量。財務咨詢是指具有財務與會計及相關專業知識的自然人或法人,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提供業務解答。崇明區品質財務審計前景
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進行辦理會計核算。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對委托代理的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二)**執業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時,應當保持應有的**性,在代理權限內,**行使代理權,不受其他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合法的干預。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具備正直、誠實的品質,公正地開展代理業務,不得偏袒或遷就委托單位。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委托單位示意其作不當的會計處理或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委托單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財政部門報告。(三)資料管理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處理完畢后,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托單位,并辦理交接手續。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平整、會計賬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按約定的時間提交委托單位,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其代理記賬授權,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對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與代理記賬業務無關的目的,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四)專業水平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國家法律、法規。閔行區綜合財務審計信息中心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并輔導實施,**終幫助企業實現能力的***提升。
其代理記賬人員不得參與對同一委托單位提供經濟鑒證服務。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不得在委托單位或通過委托單位獲取代理收費以外的任何利益。代理記賬違規責任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在從事代理記賬業務過程中,如有違反本規范的行為,由主管財政機關按照《會計法》及《上海市代理記賬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5]代理記賬實施辦法編輯語音***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本辦法所稱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第三條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財政部門確定。
國家稅務總局于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12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具備資質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需要明確指出的是,一個單位是否設置專職會計人員,應該由單位自行決定,但建賬則是強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賬的**終核定權歸行政主管機關。代理記賬機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4]代理記賬代記機構編輯語音代理記賬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經批準設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機構主要包括代理記賬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以及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社會咨詢服務機構等幾大類。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必須符合財政部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中的關于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具備條件的規定。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財務組織架構建設和財務人員能力培養,增強財務組織的領導力和影響力。
本規范所稱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是指經批準的各類代理記賬機構(包括會計事務所)中專職或兼職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所有人員。代理記賬基本要求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委托人合法權益。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著力塑造“守法、**、客觀、公正”的職業形象,確立“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的職業理念,廉潔自律、恪盡守職、勤勉盡責。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應當局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時間經驗,并取得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資質。4.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中知悉的委托單位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利用其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代理記賬具體規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財務會計制度,保護客戶合法權益,保守客戶商業秘密。(一)核算質量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恪守與委托單位簽定的“代理記賬業務協議書”中的各項約定,在委托單位提供了必要條件的前提下,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約定保質保量地完成代理記賬業務。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開展代理記賬業務,應當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進行審核。**認為財務咨詢在財務理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浦東新區企業財務審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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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九條規定又不向審批機關說明原因的。第二十三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人員在辦理業務中違反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理。代理記賬機構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造成委托人會計核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記賬機構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委托人會同代理記賬機構共同提供不真實會計資料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第二十四條對于未經批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責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第二十七條省級人民**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第二十八條外商投資代理記賬機構的申請按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本辦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1994年6月23日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崇明區品質財務審計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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