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當事人對配偶的重婚行為不追究,只是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法院是否準許?法院對發現的重婚問題是否應主動移送相關部門處理?人民法院應準許,但不影響當事人事后依據《刑事訴訟法》提起其配偶重婚的自訴案件。人民法院對發現的重婚問題應主動移送公安部門處理。男方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女方處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對此,法院應以男方的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起訴,還是作實體處理?發現以上情況,人民法院應以男方的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而駁回男方的起訴。但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的,如女方有重大過錯(重婚、姘居導致懷孕,男方情感無法諒解,或女方實施家庭問題,男方人身受到嚴重威脅)等情況...
根據司法解釋,另外兩種應當返還彩禮的情形分別是雖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以及不返還彩禮會造成給付彩禮方生活困難。關于共同生活的期限,不可用時間長短來衡量,要結合雙方的具體情況,有些雖然共同生活時間只有幾天,但雙方確實以締結婚姻關系為目的結婚,只是因感情不合而離婚,不能認定雙方未共同生活。關于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于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相同和相對之分,主要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比較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指由于給付彩禮造成了結婚前后的生活水平相差較懸殊,即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財產問題、子女撫養問題與婚姻無效問題分開處理。楊浦家庭婚姻家事...
探視權糾紛應如何執行?十周歲(根據《民法典》第19條規定,應為八周歲,下同)之內子女探視權的處理,應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規定。十周歲以上子女的探視權,應征得子女的意見。對于雙方關系矛盾激烈的,可由幼兒園或學校協助執行探視。已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能否再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提起訴訟?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門主持下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另一方能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雖然達成協議,但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受理。依照《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在查清家庭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的狀況后,予以合情合理地解決。當事人不能依據離婚協議直接向...
夫妻共同債務司法解釋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根據此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證明該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被分配給夫妻一方,債權人對該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不承擔舉證責任,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也將由夫妻一方承擔。規定的出臺是為了防止夫妻“假離婚,真逃債”,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家事應為解除同居關系還是給付撫養費?家暴婚姻家事輔導離婚要確定子女撫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貫穿于婚姻法的基本原則,...
家暴受害方在離婚時是否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夫妻之間的家庭事故的方式,主要體現為一方通過事故或脅迫、侮辱、經濟控制等手段實施侵害另一方的身體、性、精神等方面的人身權利,以達到控制另一方的目的的行為。家庭事故不只使受害人身體受傷,還會導致受害人產生抑郁、焦慮、絕望和厭世等不良情緒,當家庭事故的嚴重程度超過受害人的忍耐限度時,受害人就可能轉為加害人,以暴制暴殺死或致傷加害人,社會秩序為此付出的代價不可低估。對家庭事故的認定應區別于夫妻間偶爾的爭執。一般夫妻糾紛中也可能存在輕微事故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較為嚴重的身體傷害,但其與家庭事故有著本質的區別。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對財產分割的處理只對夫妻雙方有約...
婚姻中只舉行了婚禮,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嗎?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明確了彩禮應返還的情形,即是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否共同生活、不返還彩禮是否造成經濟困難。從保護婦女權益的角度看,未婚同居對女性的身心、名譽等各方面均有影響。本案中,男女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締結法定婚姻關系,但雙方按照民間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得到親朋好友、周圍群眾的認可,并以夫妻名義同居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具備婚姻生活的實質內容,不屬于規定的應當返還彩禮的情形。法院可向當事人釋明不起訴對房屋進行確權分割的法律后果。靜安離婚婚姻家事哪家好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身份關系及其權利義務關系,不因養父母離婚必然解除。養父母離婚后,養子...
家暴受害方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嗎?人身保護令,是人民法院簽發的民事裁定。全國人大對民事訴訟法中的訴訟保全進行了大幅度修改,增加了行為保全內容,人身保護令的法律依據——現行《民事訴訟法》頭一百條之規定。根據該規定,申請人身保護令的主體為受到家庭成員人身侵害的其他家庭成員。對于在訴訟期間有證據證明家庭事故已經或者正在發生,可能危及當事人人身安全的,人民法院依照職權主動簽發人身保護裁定。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下列內容中的一項或多項,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或申請人的親友;禁止被申請人困擾、跟蹤申請人,或者與申請人、可能受傷害人及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受歡迎的接觸;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生效期間,...
“夫妻忠誠協議”常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前或者婚后,自愿簽訂的,因在婚姻存續期間違反法律所倡導的夫妻相互忠實的義務,過錯方在經濟上對無過錯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放棄部分或者全部財產的協議。實踐中,夫妻間簽訂忠誠協議已經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一方面是傳統婚姻關系經受空前挑戰的現實寫照和縮影,另一方面也是現實婚姻中無過錯方為維護婚姻穩定、自身利益的無奈之舉和大膽嘗試。忠誠協議是否有效可以認定忠誠協議無效:1。危害家庭關系的夫妻忠誠協議無效。2。侵犯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無效。3。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夫妻忠誠協議無效。同時,我們認為,從私法自治的角度,夫妻忠誠協議是夫妻雙方自愿達成的一個合意,如果協議內容以及權利義...
哺乳期內的子女的撫養,"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發育較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后,凡是正處于用母乳喂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養的。對于這樣的情況,當夫妻離婚時,如何判定孩子的撫養歸屬?司法解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
男女因同居生活生下子女,女方因撫養費問題提起訴訟,如何確定案由?應為解除同居關系還是給付撫養費?應確定為撫育費糾紛;如同居期間一方起訴“離婚”并要求對子女撫養作出處理的,應確定案由為解除同居關系。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的“離婚”案,如果認為其符合結婚的條件,在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后仍不補辦的,應如何處理?仍不補辦的,法院應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解除同居關系或離婚訴訟中,女方主張青春補償費的,法院如何處理?不予支持。婚姻家事應為解除同居關系還是給付撫養費?靜安離婚訴訟婚姻家事調解要找哪里對夫妻的效力中“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探視權糾紛應如何執行?十周歲(根據《民法典》第19條規定,應為八周歲,下同)之內子女探視權的處理,應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規定。十周歲以上子女的探視權,應征得子女的意見。對于雙方關系矛盾激烈的,可由幼兒園或學校協助執行探視。已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能否再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提起訴訟?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門主持下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另一方能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雖然達成協議,但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受理。依照《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在查清家庭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的狀況后,予以合情合理地解決。當事人不能依據離婚協議直接向...
當事人在民政局協議離婚后,又以原《婚姻法》第46條提起離婚損害賠償,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只要當事人未在離婚協議中放棄離婚損害賠償,且在離婚登記后一年內提出,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注意此“一年”期間屬于除斥期間,不能中止、中斷)。債權人追索被繼承人生前債務的案件,如法定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法院如何判決?為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放棄繼承無效,通知繼承人參加訴訟,并依法判決繼承人以被繼承人的實際財產價值為限清償債務。人民法院可否可以直接追加被執行人的原配偶為被執行人執行其財產?寶山專業婚姻家事咨詢價格子女撫養歸屬的變更,父母離婚后,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
離婚訴訟的當事人申請保全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應提供擔保?應否提供擔保以及數額由法院視具體案情處理。“私房錢”屬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當事人間未訂立關于“私房錢”的約定或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的,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即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后一直與家庭其他成員共同生活,離婚時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應將夫妻共同財產先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鋪位承租權、轉租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共同財產,由法院酌情處理。婚姻家事類案件也是民事領域比較主要的案件類型之一。上海婚姻家事涉外離婚管轄這一問題上,比較有爭議的一點是,對于雙方都是外國人的案件如何處理。有學者認為只要原告在...
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多分共同財產嗎?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貫徹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雖然婚姻法中只是規定了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并未明確規定無過錯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適當多分,但《婚姻法》基本原則是保護弱者、保護婦女。在案例中,如果只是從損害賠償的角度判決人給付賠償金,不足以體現對陳某對家庭不負責任以及婚外的感情不道德行為的譴責和懲罰,不能充分維護合法權益。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對其進行傾斜照顧,予以適當多分。婚姻家事涉及爭議類型多樣復雜,感情、證據收集、事實認定對婦女權益保護等因素均會對裁判結果產生影響。靜安離婚婚姻家事咨詢專家離婚訴訟中,雙方對財產...
關于“夫妻忠誠協議”,夫妻之間相互忠實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民法典》明文規定的法律義務。對于夫妻忠誠協議,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民法典》上的忠實義務,是一種道德上的義務,并非法律上的義務,原、被告所簽訂的婚前協議并非真正的財產協議,而是一種夫妻忠誠協議,協議不應作為確定雙方具體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也不應作為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原告所主張的精神損害賠償、經濟補償的依據。我國《民法典》對夫妻忠誠協議這類契約的效力判斷也都沒有明確標準。離婚訴訟的夫妻及家庭成員均不提起訴訟對房屋進行確權和分割。虹口離婚訴訟婚姻家事家...
“夫妻忠誠協議”常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前或者婚后,自愿簽訂的,因在婚姻存續期間違反法律所倡導的夫妻相互忠實的義務,過錯方在經濟上對無過錯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放棄部分或者全部財產的協議。實踐中,夫妻間簽訂忠誠協議已經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一方面是傳統婚姻關系經受空前挑戰的現實寫照和縮影,另一方面也是現實婚姻中無過錯方為維護婚姻穩定、自身利益的無奈之舉和大膽嘗試。忠誠協議是否有效可以認定忠誠協議無效:1。危害家庭關系的夫妻忠誠協議無效。2。侵犯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無效。3。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夫妻忠誠協議無效。同時,我們認為,從私法自治的角度,夫妻忠誠協議是夫妻雙方自愿達成的一個合意,如果協議內容以及權利義...
離婚案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分擔的判決是否免除了雙方的連帶清償的責任?仍應負連帶責任。在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出示以一方名義借債的欠條,認為形成夫妻共同債務,對方以自己不清楚或借款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為由抗辯,此類情況如何處理?由人民法院對債務形成的有關事實、性質、舉債的用途等綜合審查判決。配偶中一方立遺囑把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贈與給子女和朋友,這樣的遺囑有效嗎?對該遺囑所涉及的共有財產,應分出一半歸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繼承,擅自處分的財產部分應認定無效。婚姻家事就財產問題、債務在協商處理達成一致后。靜安財產婚姻家事糾紛律師涉外案件的法律釋明包含兩個方面。即對于國內客戶進行關于涉外特殊程序...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知識產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以該知識產權的財產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判斷標準,而不應以該知識產權權利本身的取得時間為判斷依據。離婚時,只能對現有財產進行分割,對沒有實現其價值的財產性收益不能估價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轉化為具體的有形財產后才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勞動,可從其他財產中給予適當的補償和照顧。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鋪位承租權、轉租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共同財產,由法院酌情處理。婚姻家事類的法律需求逐年增加。楊浦離婚婚姻家事事務所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擔家庭生活開支。對于家庭生活的開...
財產形式更加多樣化,與以往很多外國人只是短期在中國出差、訪問或留學等情況所導致的涉外婚姻中財產形式單一化不同,越來越多的外國人與中國配偶方在中國結婚后,會選擇在中國定居。婚姻關系更加持久,相應的婚姻財產形式也越來越多樣化,早已不限于以往的薪金收入,還包括房產、公司資產、知識產權等有形和無形資產的增加,甚至涉及境外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資產。這時,要求律師具有豐富的處理婚姻家事案件的經驗。涉外家事案件其實并不復雜,但是,涉外家事案件又與境內的家事案件代理有所區別,這些區別主要在于涉外家事案件的一些特殊程序要求。婚姻家事的雙方必須是合法夫妻關系而非同居關系。上海房子劃分婚姻家事哪家好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
離婚或撫養糾紛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親生,又拒絕作親子鑒定的,或對方拒絕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強制當事人做親子鑒定?親子鑒定必須以當事人同意為要件,法院不得強制取證。如雙方當事人均同意做鑒定,應予準許。在處理此類案件中,對親子鑒定結論應作為鑒別親子關系的證據之一,應與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證,綜合分析,做出正確判斷。若當事人堅持拒絕鑒定,可依照原《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75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現參照2019年修訂《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95條:“一方當事人控制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
離婚案件中,沒有鑒定結論證明被告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情況下,能否準許其父親或母親作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應訴?若有以上情況,沒有鑒定機構的結論證明被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情況下,不能認定該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不能準許其父親或母親作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應訴。離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補償一定數額的精神損失費,是否屬于反訴?是否應合并審理?不屬反訴請求,應作為離婚訴訟中的一項訴訟請求予以合并審理即可。離婚后,一方能否繼續承租對方單位公房?未違反《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中的相關規定,一方可依法取得對公房的承租權,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可繼續承租對方單位的公房。雙方對財產價值有...
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可以與離婚訴訟一并處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以上二者可以一并處理。有權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主體必須是無過錯方,雙方必須是合法夫妻關系而非同居關系。宣告一方當事人失蹤、死亡和缺席判決離婚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是否相同?宣告一方當事人失蹤、死亡和缺席判決其離婚產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主要區別在于,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其夫妻關系是否可以依法恢復。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被告要求離婚的,是視為反訴合并審理,還是告知另案主張?告知被告另案主張。婚姻家事應為解除同居關系還是給付撫養費?上海關于婚姻家事哪家好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沒有血緣關系,因此,當繼父(母)與生母(父)離婚時,繼子女與繼父母的關系應本著...
婚姻家事事務主要分類:婚前財產見證審查當事人意思表示,調查清楚財產權屬,以及當事人行為能力。有些律師甚至會細化到醫院的神經外科證明。結婚事項總結為三點:特定的人,爭議的事,聚焦的財。離婚的代理不只是離婚,包括婚外的感情、家暴,過錯賠償,還有一些前瞻性的案件,比如與同性戀結婚,如何獲賠的問題。再比如非婚生子女,在父母過世后如何做鑒定的問題。婚姻理念的疏導有些當事人結婚之初就是沖著房子車子票子去的。有錢的想著怎樣規避因婚姻分給對方的份額,沒錢的想著怎樣通過婚姻多分對方財產。這是律師要做的新功課,給當事人正確的引導。如果當事人同意在案中不主張人民法院對該房屋進行繼續分割的,則案件恢復審理。靜安財產婚...
訴訟只是離婚的方式之一,有很多當事人選擇協議離婚,但是會有已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之后再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提起訴訟;或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門主持下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另一方通過申請強制執行讓對方履約的問題。這樣做是否可行?根據實務中的案例,當事人雖然達成協議,但仍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受理。依照《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在查清家庭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的狀況后,予以合情合理地解決。法院可向當事人釋明不起訴對房屋進行確權分割的法律后果。寶山動遷款婚姻家事律師服務涉外婚姻案件法律的適用,在涉外案件的法律適用上,有法與準據法之分...
婚姻家事類案件也是民事領域比較主要的案件類型之一,涉及爭議類型多樣復雜,感情、證據收集、事實認定以及對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因素均會對裁判結果產生影響。債務人(被執行人)已通過離婚協議或法院的離婚判決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加被執行人的原配偶為被執行人執行其財產?根據相關法律精神,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對財產分割的處理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但不能對抗其他債權人。如該債權形成于結婚前或離婚后,則不能追加被執行人的原配偶為被執行人并執行其財產。當事人在舉證期限過后或開庭時才提出分割財產,是一并處理還是另案處理?靜安撫養權婚姻家事律所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多分共同財產嗎?在...
近年來,圍繞婚姻家事類的法律需求逐年增加,婚姻家事在訴訟中,當事人如果自愿離婚的話,就財產問題、債務在協商處理達成一致后,第三人是否能以該調解協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為由申請再審?離婚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只能是婚姻締結的雙方,不列案外第三人為訴訟當事人。一般情況下,第三人認為調解協議侵犯其合法權益申請再審缺乏法律依據,人民法院應予以駁回。但人民法院發現確有錯誤,又必須再審的,人民法院根據相關法律精神走審判監督程序辦理。婚姻家事不列案外第三人為訴訟當事人。動遷款婚姻家事事務所家庭事故不只使受害人身體受傷,還會導致受害人產生抑郁、焦慮、絕望和厭世等不良情緒,當家庭事故的嚴重程度超過受害人的忍耐限度時,受害...
離婚訴訟的當事人申請保全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應提供擔保?應否提供擔保以及數額由法院視具體案情處理。“私房錢”屬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當事人間未訂立關于“私房錢”的約定或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的,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即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后一直與家庭其他成員共同生活,離婚時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應將夫妻共同財產先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鋪位承租權、轉租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共同財產,由法院酌情處理。人民法院對發現的重婚問題應主動移送公安部門處理。離婚訴訟婚姻家事網“夫妻忠誠協議”常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前或者婚后,自愿簽訂的,因在婚姻存續期間違反法律所倡導的夫妻...
未成人問題,不只包括撫養權的問題,還有前面說的非婚生子女的問題,以及可以單獨起訴的探望權和探視權的問題。民刑復合要注意民事和刑事交叉的問題。比如重婚罪。技術上講分為事實上的重婚和法律上重婚。對于事實上的重婚需要充分收集證據,法律上的重婚往往要緊接著進行行政訴訟。再比如家庭事故,我們首先要鑒定是否構成輕傷,構成輕傷涉及刑事犯罪。不構成輕傷,要申請保護令,要取證,要進行過錯賠償。對因常年提供家務勞動而沒有什么收入的,我們要考慮補償問題和經濟幫助問題。有家暴、重婚、遺棄、虐待等過錯要承擔過錯賠償。婚姻家事不是必須委托中介機構評估。靜安婚姻家事糾紛律師當事人在民政局協議離婚后,又以原《婚姻法》第46條...
家庭事故不只使受害人身體受傷,還會導致受害人產生抑郁、焦慮、絕望和厭世等不良情緒,當家庭事故的嚴重程度超過受害人的忍耐限度時,受害人就可能轉為加害人,以暴制暴殺死或致傷加害人,社會秩序為此付出的代價不可低估。對家庭事故的認定應區別于夫妻間偶爾的爭執。一般夫妻糾紛中也可能存在輕微事故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較為嚴重的身體傷害,但其與家庭事故有著本質的區別。家庭事故的主要問題是權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著通過事故傷害達到目的的主觀故意,大多數家庭事故行為呈現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體或心理傷害后果,導致受害一方因為恐懼而屈從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糾紛不具有上述特征。離婚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只能是婚姻締...
涉外情形種類多樣,目前的涉外家事案件已經不只是停留在身份關系的涉外性上,而是有了很大的擴展。比如,夫妻雙方都為中國國籍,但是在美國生育了一子,該子女為美國國籍,則他們的離婚案件因為涉及子女涉外,就具有涉外性。又比如,夫妻均為中國國籍,雙方在澳大利亞購買了一套房屋,在涉及離婚訴訟時,他們的離婚案件也具有涉外性。對于這類案件,我們也將其視作涉外家事案件來處理。婚前協議對于中國人來說還是個很新鮮很難理解且很傷情感的“怪物”。但是,當選擇涉外婚姻不再是大部分中國女孩子改善生活和謀取經濟利益的手段時,更多的人傾向于不再把愛情摻雜更多的經濟糾葛,婚前協議便越來越反映出人們在選擇涉外婚姻時的理性思考和對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