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87號章總則條為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范購銷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行為,防止易制毒化學品被用于制造,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安部是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的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公安負責本轄區內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公安禁毒部門應當設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專門機構,縣級公安應當設專門人員,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許可或者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二章購銷管理第三條購買類中的非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公安申請購買許可證;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公安備案。取得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后,方可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第四條個人不得購買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禁止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但是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類易制毒化學品制劑和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除外。第五條申請購買類中的非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經營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和復印件)。想要高效管理危險化學品?南京駿飛科技監管平臺顯身手。河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
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加快制定危險廢物貯存安全技術標準。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聯單制度。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加快危險廢物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合理規劃布點處置企業,加快處置設施建設,消除處置能力瓶頸。督促企業對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組織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隱患排查治理。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七)強化法治措施。積極研究修改刑法相關條款,嚴格責任追究。推進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和危險貨物運輸相關法律,修改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強化法治力度。嚴格執行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細化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強化**嚴格執法。落實職工及家屬和社會公眾對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舉報獎勵制度,依法嚴格查處舉報案件。(八)加大失信約束力度。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企業主要負責人。浙江危險化學品智能管理系統想了解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南京駿飛科技有門道。
第三十二條本條例第十六條關于生產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款、第二十七條關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第二十二條關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第四章經營安全第三十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的規定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第三十四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經營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儲存設施;(二)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四)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經營單位應當將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銷售之日起5日內報當地縣級公安備案,將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30日內報當地縣級公安備案。備案的銷售情況應當包括銷售單位、地址,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等,并同時提交留存的購買方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第十三條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使用臺賬,如實記錄購進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使用情況和庫存等,并保存2年備查。第十四條購買、銷售和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分工以及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知識培訓等方面建立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第三章運輸管理第十五條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運輸許可證或者進行備案:(一)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直轄市為跨市界)運輸的;(二)在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跨縣級行政區域運輸的。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由公安部確定和調整,名單另行公布。運輸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的設區的市級公安申請運輸許可證。運輸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縣級公安申請運輸許可證。運輸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縣級公安備案。想強化安全管理?試試南京駿飛科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軟件。
自用一次性購買5公斤以下且年用量50公斤以下高錳酸鉀的,無須備案。第九條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對備案后1年內無違規行為的單位,可以發給多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有效期6個月。對個人購買的,只辦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第十條經營單位銷售類易制毒化學品時,應當查驗購買許可證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對委托的,還應當查驗購買人持有的委托文書。委托文書應當載明委托人與被委托人雙方情況、委托購買的品種、數量等事項。經營單位在查驗無誤、留存前兩款規定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后,方可出售類易制毒化學品;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報告。經營單位在查驗購買方提供的許可證和身份證明時,對不能確定其真實性的,可以請當地公安協助核查。公安應當當場予以核查,對于不能當場核實的,應當于3日內將核查結果告知經營單位。第十一條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易制毒化學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的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經營單位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留存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以及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的復印件。銷售臺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不知咋選危險化學品管控軟件?南京駿飛科技給你答案!寧夏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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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向未經許可違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第八十四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一)向不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二)不按照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劇毒化學品的;(三)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不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或者個人購買劇毒化學品。河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