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05-07
《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本標準第 4.16 條規定:作業內容變更、作業范圍擴大、作業地點轉移或超過安全作業票有效期限時,應重新辦理安全作業票。這是因為出現上述幾種情況時,可能會增加新的作業活動或涉及其他類型的特殊
作業,導致原有的風險分析與實際不符,可能造成部分危險有害因素辨識不全,所以需要重新辦理安全作業票。
【案例】2018 年,某石化公司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承包商在進行苯儲罐內浮盤拆除過程中,在確認浮盤已無修復價值后,決定整體更換浮盤。施工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施工方案沒有進行相應調整,企業對施工方案也審查不嚴,沒有發現承包商施工方案中無浮盤拆除內容的問題,導致風險識別不充分,未識別出浮盤拆除時存在苯液揮發導致燃爆的風險,進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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